
声明
根据校办对下属各科研机构审核管理规定,成立超过3年孵化期的研究院/所,应配合审核/审计。其中,针对行政部门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审定结果如下:
(一)关于行政部门的审核决定
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公共事务部及下属行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法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工作报告符合审核标准,审核通过。
(二)关于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审核决定
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 艺术教育委员会 —— 审核不通过
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 佛教艺术委员会 —— 审核不通过
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 世界艺术小镇委员会(WATCC)
负责人(梁中国) —— 审核不通过
决定:由于以上三个专委会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任何相关报告及负责人材料,审核不通过,根据校办规定,声明发出即日起取消相关专业委员会,同时,相关负责人不得再以该委员会负责人身份进行社会活动。
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